主要职能: 承担全市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及工作人员考试的笔试工作;直接组织全市实施全国职称资格考试(经济专业、质量工程专业、国际商务师)、全国职称外语等级及江苏省职称外语(古汉语)补充考试、全国执业资格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药师、监理工程师等)的工作、省有关职业(水平)资格考试;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定级的考试工作;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其他人事考试工作及提供命题服务;负责直接组织考试的教材征订发放、考务管理、成绩公布、资格(合格)证书的颁发工作;指导县市的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人事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过程: 1、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考试工作计划,采用转发文件和公开发布信息的形式公布报名日期、地点、条件、办法等有关事项。 2、组织网上报名。 3、预订、发放教材、大纲。 4、报名结束后,按“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及时统计报考人员情况。 5、编排考场、准考证号及试卷预订工作,并及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6、按统一规定的内容制作准考证并提供网上下载。 7、按规定做好试卷运送、交接与保管工作。 8、考前召开考务工作会,学习考试工作有关的纪律和规定,掌握试卷的整理、装订和密封方法。 9、临考前一天检查验收各考点的考场。 10、严格按统一规定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11、需要组织阅卷时,按照评卷、登分工作规程进行工作。 12、网上公布考试成绩。 13、组织面试工作并公布面试成绩。(录用国家公务员等考试)。 14、向考试合格人员颁发资格(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人事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在网上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证明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由所在单位推荐,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3、由单位或部门到指定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并交一寸、两寸证件照各一张。(部省属单位中的报考人员在单位所在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4、预订、领取考试教材、大纲。 5、在通知公布的期限内上网打印准考证。 6、持身份证、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及座位号参加考试。 7、按公布的查分日期在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8、考试合格的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凭准考证与身份证领取资格(合格)证书。 二、 参加录用国家公务员等考试的办法 1、凡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按公布的报名日期在网上办理报名与交费手续。 2、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带一寸证件照3张参加定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 3、资格审查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4、购买考试教材、大纲。 5、在通知的期限内领取准考证。 6、持身份证、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及座位号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公布后,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 8、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9、面试成绩公布后,按报考简章确定为体检的人员领取体检通知单并按时到指定地点体检。 办公地址: 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广瑞路2号),证书发放、成绩证明、成绩复查受理事宜在2楼218窗口办理,电话82413316。 综 合 部:82413316(主要负责各类证书发放82413316、经费管理82411238等事宜) 考务一部:85740575(主要负责各类资格、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等事宜) 考务二部:82823315(主要负责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录、军转安置考试、机关事业单位技工考核及社会化考试) 传 真:85727361
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乘车路线: 63路 75路 100路 102路 112路 501路 702路 722路至:市人力资源市场(塔影桥)站下; 3路 28路 61路 80路 311路 715路专线 715路 市人力资源市场(常工城尚城) 下车。
1、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公共科目成绩/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设有专业科目加试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公共科目成绩/科目数)×35%+专业科目成绩×15%+面试成绩×50%=总成绩 2、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定于5月18日进行。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凭身份证及下列第3条所列材料于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无锡市530创业人才大厦3楼(无锡市解放东路888号)领取体检通知书。 3、入围体检的考生,需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下资料(均需原件): 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退工证明、人事档案代理中介机构的证明(以上任一证明均可); 2011-2012届未就业毕业生、2013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4、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和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也于5月17日将第3条所列材料送至上述同一地址。 5、如有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81822581、81820839。
附件:2013年无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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